广州天河专利申请加急

汕头2023-01-08 1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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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563097597 微信号:18675545359 联系人:杨凯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非显而易见性 非显而易见的(nonobviousness):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习知技艺(prior art)。所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或知识上有显著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或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这样的规定是要避免发明人只针对既有产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专利申请。若运用习知技艺或为熟习该类技术都能轻易完成,无论是否增加功效,均不符合专利的进步性精神;而在该专业或技术领域的人都想得到的构想,就是显而易见的(obviousness),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适度揭露性 适度揭露(adequate disclosure):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则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专利权人同意或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能对社会、国家发展有所贡献。 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1、申请 我国采用先申请制度,即专利权授予 递交申请的人。 2、受理 申请人会在提交申请后1至2个月内收到中国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表示专利局已受理专利申请案,并即将开启审查程序。 3、初步审查 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审查,以检查申请专利是否符合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形式要求及授予专利权的规定,例如文件是否齐备、外国申请人有否委托代理人等。 4、授权/驳回 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后,如无发现外观专利申请案有任何驳回的理由,专利局将会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缴纳登记费、年费等后,专利局会发出「专利证书」给申请人,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如果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则会驳回该外观专利申请。 步骤一 通过专利挖掘和布局确定方向之后,要在检索工具中检索申请专利的发明点,防护自己的发明点已经被申报,从而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步骤二 撰写技术交底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解决什么问题,解决方案,有益效果。 步骤三 撰写申请文件,主要包括: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申请人可以自行撰写并进行专利的申请,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步骤四 审查员对申请专利进行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实用新型只初审合格就会下发授权登记通知书。若是发明专利还要进行实质审查,全球检索相关的专利或文献,查找对比文件后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给申请人,这个方面要予以重视,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回复时主要有三个方面:答复时间,要有针对性,填写要规范。如果答复意见 了原有的缺陷,证实了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员会下发授权登记通知书,就可以得到授权保护,如果没有克服缺陷,就会驳回。审查意见的下发可为一次或多次。 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是 全面的技术方案载体,是权利要求概括、修改和解读的主要依据,故其撰写对于专利权的获得和稳定至关重要。那么,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应包含哪几项内容? 1、实用新型的名称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另外,实用新型的名称不能超过25字,采用 技术术语,不能用商标名、商品名、人名、地名等,应表明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 2、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 写明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应用的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罗列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背景文件,尤其是与实用新型 接近的现有技术。如引用的现有技术在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发表,应注明出处。对背景技术进行客观评述,指出不足之处。 4、发明内容 说明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应写清技术特征,做到充分公开,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无须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理解并实施。还要写明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或有益效果。 5、附图说明 对说明书附图进行说明,写清附图的名称。 6、具体实施方式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施实用新型的 方案;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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